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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废料招标公告
最后更新时间: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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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废料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投标人):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以下又称招标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废料名称、种类数量详见投标报价清单,现诚邀贵单位参加废料投标,请投标人充分评估投标和中标后履约可能产生的风险后进行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资料的时候须同时提供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介绍。

  3、对于特殊需要向环保部门申报才能转运的废料,投标人自行申报,招标人协助,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承担,本投标报价不包括其它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1、投标人要在2017 77日(星期五)上午 900 送达投标文件,过时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资料时须同时交纳人民币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经综合评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没有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中途退出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作退还。造成招标人其他经济损失的,投标人还需予以全额赔偿。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报价清单格式内容填写(表格中是吨的按照吨/元报价,是个的按照个/元报价,以此类推;不需要报总价),投标人根据自己实际能力在投标废料的范围内填写单价(单价包含17%的增值税税费)。投标报价清单须根据招标人的废料种类和计量单位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价格采用现货招标及密封报价的形式,此次结算重量以实际过磅数为准,废钢铁类投标者还需承担2名临时工当期废钢分拣、包扎、及搬装的人工费(按实际销售量乘以8/吨收取)

3报价清单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签名,报价清单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名称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必须要密封,不能将材料直接装到快递袋或者信封中)。

    四、中标人的确定

1、招标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以高价格优先、服务诚信为原则进行评标,评审出废料的中标人。废料招标开、评标实行招标人内部公开评标,开标评标的过程不对投标人公开。

2、同等条件下按照价格、双方合作、诚信服务、资质等级的顺序排序确定中标人。

3、按照确定的评标条件,评选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第一中标人不能履约选定第二中标人中标,第二中标人不能履约选定第三中标人中标,如第三中标人不能履约,招标人另行招标或采取其它措施确定中标人。

4、确定的第一中标人不履约,或按中标顺序确定的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不履约的,投标保证金不作退还。弄虚作假、串标、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作退还。前述情形造成招标人其他经济损失的,投标人还需予以全额赔偿。

5、对没有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弄虚作假、串标、采取不正当手段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人履约保证

1、招标人按评标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2、废钢铁类中标人须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的保证,原则上不作为废料款使用,若需当作合同尾款使用时须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待招标人批准后方可作为合同尾款使用。

六、投标人履约条件

1、废料出厂前需要同招标人财务结算付清废料款,结算方式出一车结算一车。

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废料收购合同时,同时须签订作业安全协议。

3、废钢类由招标人叉车运送到废料堆场,中标人在废料堆场进行分类整理。

4、双方共同签订废钢收购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中标人应配合对废钢实行及时清运,废钢不得无故在招标人厂区堆存,堆存期最长不得超过柒天,否则,每逾期一日,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5、一旦定标,中标人必须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按自动放弃中标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构成双方合同履行内容的组成部分。

附件:废料开标数据统计表

废料投标数量单价总价汇总表

废料名称

计价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废钢(集装箱板边角料)

/

1100

数量为该次招标概数,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废钢类另要收取8/吨的分拣装卸费。

②本次招标废料规格种类请投标人进行现场查看货物后再报价投标。

废铁灰

/

280

废电线(含废焊接配件)

/

0.85

废电瓶

/

20

此三项建议收购商一并报价(按个报价

废轮胎

/

30

废灭火器

/

70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2017629

废品招投标补充事项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万环西路新安工业园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物料部

邮政编码511462

办公室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20- 22886872   传真020-22886839

现场负责人:李班长      联系电话:13826046623

投标保证金存款账号:

收款人: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账号:2006 8156 5510 358

账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邮寄或者送达标书和咨询相关投标情况的请联系邱小姐,如若想看现场废料情况的请直接联系李班长。

注:

1、投标书包括标准报价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环保化学品处理资质(废钢等不强制要求的废品销售的除外)(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整个投标书必须采取密封报价的形式 (如果不方便上门递交投标书的,可采用快递方式寄送,请确保在201777日(星期五)09:00前能送达)

2、我司不收取现金,请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至日之前(为方便我司查看保证金到账情况,请于201776日(星期四)15:00)通过单位账户将保证金转入到我公司银行账户;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2017-6-29

责任编辑:mohua 信息监督:杜青025-5880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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